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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

  • 作者:      
  • 来源: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时间: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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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得到保证,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以下补助:

一、一次性困难补助

困难学生或学生家庭因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学业的,依据国家资助政策,凭相关证明报系部审核,经系部审核材料并走访后,将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成立一次性困难补助审核评定工作组,对系部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及资助方案报学院研究批准。

二、春、秋两季换季补助:

(一)评定条件:

经我院困难生认定后,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个等级的困难生将获得每学期的换季补助。

(二)发放标准:

特困等级:500元/学期;

困难等级:300元/学期。

三、寒、暑假乘车补助:

(一)评定条件:

经我院困难生认定后,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个等级的困难生将获得每学期的乘车补助。

(二)发放标准:

根据生源地划分为四个档次:

第一档:吉林省(不含梅河口市所辖各县、区),每人100元;

第二档:黑龙江省、河北、辽宁、内蒙古,每人200元;

第三档:安徽、山东、宁夏、山西、陕西、浙江、湖北、河南,每人300元;

第四档:湖南、青海、福建、甘肃、广西、贵州、四川、西藏、新疆、云南、江西,每人500元。

四、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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