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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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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时间:2022-05-09
军事训练是高等学院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也是必备的实践教学内容之一,对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荣誉感,锻炼其体魄都有积极意义。军训安全工作也是军训期间的一项重要的工作,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对完成军训任务,起到重要保障作用。为严格训练、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军训守则
1、严格遵守军训各项制度,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服从各级领导,尊重教官,团结互助、谦虚礼让,爱护集体荣誉。
2、勇敢顽强,吃苦耐劳,积极参加军政训练,不断提高军政素质。
3、军训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教官指导完成军训任务,注意军容风纪,训练中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4、军训期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请事假外出,请病假要有校医务室证明,没有准假而又不参加训练活动者按旷课处理。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半天处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各项竞赛活动,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6、参训学生要认真参加军训,个人军训鉴定和军事考核成绩载入个人档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二、军容风纪规则
1、军训期间必须按要求着装,军训期间一律着军训装,戴军帽,穿军鞋。训练时不得敞胸露怀,不得将军帽拿在手中行走。
2、要注重仪表,举止端正,头发要整洁,男生不留长发和胡须,女生发辫不过肩,不戴耳环与项链,不描眉、涂口红和染指甲。
3、军训时不袖手、背手和手插衣袋、裤袋,不吃东西或搭肩挽臂。
4、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学生要当场纠正,学生要服从纠正并立即改正,不得无理取闹。
三、军训安全规定
1、全体人员必须提高对军训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责任心,每个训练课目都要做到开始有要求,中间有检查,结束有讲评;要经常开展安全无事故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连队”和个人,调动全体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2、严格执行军队“三大条例”,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教育和整顿,切实做到:一切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
3、严防被盗、失火、触电、雷击、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发生。
4、正确处理军训中发生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政治事故。
5、外出活动按要求集体行动,不准打闹、开玩笑,出发和收队都要清点人数,禁止私自离队。
6、严格贯彻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7、禁止野游野浴。
8、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和钱财,防止丢失。
9、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即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0、各级领导必须深入训练现场,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
四、 特殊情况免训的规定
学生因病或某种特殊原因不能随本年级军训,需要办理免训审批手续,由各系部、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因病或某种特殊原因办理免训,必须持有校医的证明(其他医院证明无效)或能够提供充分的理由,经所在系部的主管领导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方可免训。对既无充分的证明材料、又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参训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五、 内务卫生规定
1、室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统一,按照学院“半军事化定置管理办法” 标准执行。
2、宿舍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门窗无灰垢、墙壁无脏痕、屋内无异味。
3、课堂、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每天必须打扫一次,并保持清洁卫生。
六、请假销假制度
1、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请假一日以内的,由军训教官及所在系部领导批准并报军训办公室记录。请假二日以上的,一律由军训办公室审批。
2、凡请病假者,须凭校医证明向军训教官及所在系部领导请假并报军训办公室备案,方可按规定休息(半休或全休)。请病假二天以上者,由军训办公室批准。
3、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逐级销假,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逾期不归者,按旷课予以纪律处分。
4、军训期间,请假时间达到五天者,在次年跟随下一级新生进行补训。
七、军训违纪处分规定
凡违反军训纪律者即违反了校规校纪,按照《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和悔改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军训评比和奖励办法
1、军训任务完成后以连队为单位进行汇操比赛,按照汇操全部连队的30%评选出先进连队。
2、各连按 5% 的比例评出学生军训标兵,颁发证书。
3、优秀教导员,按照新生辅导员30%评选,颁发证书。
九、本规定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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