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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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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时间:2022-05-09
学生证是在籍学生的身份证明和标志,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一人多证,不得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否则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同程度纪律处分。
一、新生学生证办理、报到注册盖章
1、新生入学三个月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工处统一下发通知进行办理;
2、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各系部对本系部学生进行学生证报到注册盖章,未经注册的学生证视为无效学生证;
3、学生证上的各项内容应准确、真实填写。其中“假期火车票半价优待凭证”栏内的乘车区间火车到站地应与生源地家庭住址一致。
二、老生补、换办学生证
学生证如有丢失、严重损坏的,学生本人需填写《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补、换学生证申请表》,经系部辅导员审核签字后加盖系部公章,予以办理或更换新证。学生证补办及更换以系部为单位到学工处办理,不单独受理。
三、因休学、复学、留降级而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凭《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审批单》和旧学生证,到学工处办理学生证变更手续。
四、办理时间
1、学生证统一补办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工作日,下午1:30-4:30。
2、学生证注册、充磁时间: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完成。
五、学生毕业或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学生所在系部,方可离校。
六、本规定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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