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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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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时间:2022-05-09
为严格执行《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请假手续,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望各系部、班级严格执行。
一、学生因事、因病、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劳动、集会、军训和学院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如急诊病人)可事后凭院医务室证明补假。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持有关证明,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处理,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三、请假程序
请假学生本人应到班主任或辅导员处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由(病假需有院医务室证明)及请假时间。一日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二日内由辅导员审批;三日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七日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系部签署意见,报学工处审批;十日以上,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系部签署意见,学工处审核,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假条必须交各级审批部门备案。请假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到系部学生工作部门销假并在记录表内签字。
四、在考试期间请假,须取得教务处的同意;在实习或实训期间请假,须取得各系部院长的同意;全班性集体活动或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请事假者,需经系部院长批准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五、学生假期期满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在假期期满前按规定向系部学生工作部门申请办理续假手续(用挂号、传真或电话),返校后必须持有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系部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处理。
六、学生请病、事假一律记入各班考勤簿;一学期内,因病、事等请假累计达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七、学生在节假日期间离开学院,实行外出备案制度。离校前需将前往地点、同行人员、何时返校、安全措施等以书面形式经班主任同意并在公寓管理员、系部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后方可离校。离校学生必须按作息制度要求按时返校。
八、双休日路途较近学生需请假回家,并且由班主任签批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一份由班主任备案(不记入考勤)。
九、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月按时上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学生个人考勤情况定期向学生家长汇报。
十、本制度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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